乐山市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于5月21日启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三大主体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窗外抛物等。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包括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走机动车道、乱穿马路、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包括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护栏等。(总台央广记者贾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