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蓉e行”将新增两大功能(手机截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3日讯(记者 梁鹏)今年六月底,成都交警上线了“蓉e行”平台,其拥有的交通违法举报、交安设施故障上报、交通优化建议、私家车停驶申报四项功能让不少市民都积极参与到交通治理中来。今(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提升“蓉e行”平台便民服务能力,明日上午9时,由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打造的“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正式开通“电子眼违法处理”和“举报违法调查处理”两大功能。“蓉e行”注册用户和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可以通过“蓉e行”界面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被“蓉e行”用户举报且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相关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也可通过“蓉e行”界面,进行网上调查处理。
图为“蓉e行”将新增两大功能(手机截图)
功能一:电子眼违法处理
注册成为“蓉e行”用户的市民,以及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通过“蓉e行”界面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对于大中型车辆、营运类车辆、多次违法黑名单车辆等重点车辆限制办理。
(一)办理条件
1、由当事人本人或绑定的驾驶人提出交通违法处罚申请;
2、符合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3、交通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为成都籍;
4、成都籍车辆的本地和异地交通违法;
5、违法车辆为“蓉e行”用户绑定车辆。
(二)“面签”绑定车辆
注册成为“蓉e行”平台的市民,其驾驶证最多可绑定3台非本人的车辆,绑定时须前往交警分局窗口提交相关手续,线下办理面签业务。完成后可处理自面签之日起以后的电子眼交通违法,但首次完成“面签”的用户可处理该车所有的电子眼交通违法。一辆机动车最多能被3本非本车车主的驾驶证绑定,绑定时同样需要线下办理面签业务。
驾驶证及机动车的绑定及解除绑定时限:自绑定之日起一年。一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解除绑定。
1、驾驶人提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
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车主提交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
机动车车主和被绑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同时到场,机动车车主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3、解除非本人机动车绑定申请
对机动车车主主动提交解除绑定驾驶人的,由机动车车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不必到现场;对驾驶人提交解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