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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虎钮金印盗挖倒卖始末 两人牟利近800万买别墅豪车

2017-06-23 09:08:00来源:成都商报

  岷江河畔红墙内,再无当年梦里人。

  如果还有机会,80后彭山人李大强肯定不会觊觎张献忠宝藏,在已获刑的他看来,自由,比任何宝藏都珍贵。

  6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证实,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受理的“江口沉银遗址”系列案件21件56人全部判决。盗挖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以下简称虎钮金印)团伙的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黄鑫、周珏四人已全部领刑。其中,被告人李大强、郑红枫和周珏三人因犯盗掘古遗址罪,分别获九年、十年六个月、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黄鑫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盗挖到金印后,郑红枫将其卖给阿元,阿元卖给成都的阿翔,阿翔卖给鲜玉昆,公安机关从鲜玉昆处追回了该金印。贩卖金印等文物的阿元和阿翔也以贩卖文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万,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200万。

  伴随江口沉银遗址第一阶段考古发掘结束和案件先后判决,成都商报记者沿着虎钮金印盗挖倒卖的轨迹,首次全面还原李大强等四人如何组队,虎钮金印如何发现,如何出水,如何藏匿,如何贩卖等全过程。

  这些背后,可谓一出波澜迭起的盗挖风云。

  外地学习潜水

  辞掉工作专职下水挖宝

  从川西高原海拔3700多米的岷山南麓,岷江奔涌而下,在都江堰分叉,在彭山区江口镇再次汇合。江口镇旁的江河交汇处,正是“江口沉银遗址”核心区域。

  6月22日,眉山市彭山区“江口沉银遗址”在经历过第一阶段的考古后,随着汛期来临,这里又恢复成一川奔腾江水。从2012年开始,大量“寻宝人”开始在这一片江水中反复搜寻,一个又一个“财富神话”从这里诞生。

  出生于1982年、彭山人李大强的财富梦在这里升起,又在这里破灭,和他一样的,还有涉及“江口沉银遗址”系列案的郑红枫等55人。

  李大强因在外地学习过潜水,先后与几个盗掘团伙合作过,在众多的盗掘团伙中,他可谓“战功赫赫”:下水数十次,挖出了虎钮金印。

  没有盗掘之前,李大强曾在某单位上班,一年的收入1万多元,这样的生活显然对他没有太多的吸引力。此时,江口人郑红枫出现了,2012年,岷江彭山段挖出部分文物后,他便动起了脑筋,他先后找到了江口渔民周珏和另一名彭山商人黄鑫,一起商量到岷江寻宝,从事过潜水行业的李大强顺势加入。人员确定后,每人出资1.5万元,郑红枫等人前往成都、武汉等地,订制了潜水服、氧气瓶、木船、金属探测仪等装备。简单分工后,四人的“寻宝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李大强在面对警方时称,第一次挖到东西是2012年12月21日,当晚下水后,周珏挖到了一个银锭,黄鑫将其卖了7万多元,四人迅速将钱平分。随后,李大强从单位辞职,专职下水挖宝。

  没等多久,2013年大年初三或初四晚上,李大强下水了,听闻之前有传说这片江面上有人挖宝下水后再也没有起来的说法,有过潜水经历的李大强不敢大意,将船驶向江中抛锚固定好后,李大强在船上穿好装备后,穿着潜水服,戴着潜水帽、潜水眼镜后,他又在潜水服外面套上一件浮力背心,背心上连着氧气瓶,腰上拴着6、7个铅块后,他拿着金属探测仪下水了。

  下水后,李大强就拿着金属探测仪的探头在河底四处探测,听到金属探测仪发出声音后,他就用手刨,刨出来的是金属物品的话,金属探测仪就会发出更大的声音。这一次,李大强的运气很好,他挖到一个青岗木,里面有不少碎银子,还有几个银锭。

  不止是李大强,为防止被文管部门巡查人员发现,涉案的多个盗掘团伙的盗掘方法也基本上如出一辙——盗掘犯罪嫌疑人每次作案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浅水区域就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扫滩”,发现金属物品之后,直接进行挖掘。深水区域则通过穿潜水服、背氧气瓶等方法,潜入江底挨个“打围”(用木头桩子将江底一块区域围起来),先将淤泥、河沙等杂物清除,再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探测并盗窃文物。

  下水两次挖到金印

  两人背着团伙私分

  实际上,郑红枫、李大强等人知道,从岷江底挖出的银锭等是文物。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将法律的底线抛之脑后。

  从2012年底开始,只要不是洪水季节,郑红枫、李大强等人基本上每周都去,一般是晚上9、10点钟去,挖大概两个小时左右就走,因为一个氧气瓶的容量差不多能支持一人下四次水,每次下水能坚持约40分钟。

  李大强、郑红枫、周珏、黄鑫四人组建团伙后,还没有挖到多少文物时,郑红枫就找了一个叫张涵的人做中间人向李大强“喊话”:团伙虽然是四个人,但只有李大强下水,郑红枫则在船上拉绳子。如果李大强捞到值钱的宝贝,就悄悄拉绳子,自己会偷偷将宝贝藏起来。

  这个抛开团队其他两人的“喊话”,看起来违背了“道义”,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李大强选择了接受。靠着这种方法,李大强等人挖出了不少文物,在警方追缴回来的文物中,当属李大强挖出来的虎钮金印最为珍贵,其为张献忠沉银的核心文物。

  2013年清明节,下水之前,郑红枫和李大强、黄鑫、周珏四人在江边祭拜了张献忠后,和往常一样,在夜色的掩护中,李大强下水挖宝。晚上11点多,李大强靠着金属探测仪的帮助,在水下的浮泥里摸到了一个疑似烧化了的银子的硬物,他拉了拉绳子,船上的郑红枫等人将他拉了起来,李大强将藏在潜水服的东西悄悄交给了郑红枫,郑红枫用手捏了一下,直接放进了裤子包包里。回到郑红枫家,两人发现这是一只长约8厘米,高约5厘米的雄性金老虎,老虎张着嘴,前脚有点收起来,老虎屁股翘起来,还有尾巴。

  两人并未声张,随后,他们用石头和矿泉水瓶等将发现金虎的地方做好标记,又过了几日,四人再次前往该处,依旧是李大强下水,当晚11时许,在江底砂石下10多厘米深的地方,李大强又摸到一个正方形的东西。浮出水的时候,他再次将这个东西递给了郑红枫,郑红枫还是揣在了裤子包里,并未告诉黄鑫、周珏。

  在郑红枫家中,李大强和郑红枫发现,这次摸上来的是一个正方形的金印章,正面有“大元帅印”几个字,另外一边写有日期,印章的底两人不认识,郑红枫判断是“九叠文”,应该和“大元帅印”意思一样。印章上还有四个脚印,郑红枫把之前摸到的金老虎拿出来放在印章上面,结果发现刚刚合适,两者竟然为一个完整的金印章。称重后,两人达成一致,郑红枫保管金老虎,李大强保管金印章。

编辑: 郑轶
关键词: 李大强,金印,买别墅,豪车,倒卖文物罪

还原虎钮金印盗挖倒卖始末 两人牟利近800万买别墅豪车

如果还有机会,80后彭山人李大强肯定不会觊觎张献忠宝藏,在已获刑的他看来,自由,比任何宝藏都珍贵。法院判决书显示,郑红枫、李大强盗掘“江口沉银遗址”,盗得金印、金册、银锭等文物并每人获得至少5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