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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一学生共享单车上捡到1.7万元 原地等来失主

2017-05-24 15:25:00来源:央广网

感谢信(照片来源 华西都市报)

  央广网成都5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乐山台记者冯刚、丁伟)5月22日下午,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高三19班教室内,同学们在老师带领下正在安静上自习。突然,一名女子带着人走进来,向该班同学李志伟送上一束鲜花、一封《感谢信》。

  原来,5月21日下午,该女子在骑公共自行车后,将装有1.7万元现金的挎包,遗忘在了自行车车篮内,被李志伟捡到后报警、归还。而当她拿出3000元准备感谢时,李志伟坚决拒绝,并离开了现场。了解到李志伟的身份后,她便送来了鲜花和《感谢信》。

  5月21日,星期天,下午6时许,李志伟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约20分钟后,走到了乐山市体育中心外面。

  “路边停着一排公共自行车。”李志伟说,公共自行车已经进入乐山一段时间,他还没有体验过,便决定试试。扫码解锁一辆后,他往体育中心里面骑去。

  骑出几十米,李志伟忽然发现,自行车前方的车兜里,竟然有一个藏青色的女士挎包。

  “打开一看,厚厚一摞百元大钞,目测有一两万元。”李志伟简单看了一下,里面还有几张银行卡,“以前也捡到过钱,但最多就是100多元,一下子捡到这么多钱,心里多少有点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李志伟给爸爸李强打电话寻求帮助,“他喊我赶紧报警,然后骑回原地等待。”照父亲说的做了后不久,李强和妻子也赶了过来,一家三口原地守着自行车。

  过了几分钟,一辆人力三轮车驶了过来,一男一女两人在路边下了车,挨着公共自行车似乎在搜寻什么。“当她看到放着挎包的车时,一下子激动起来。”李志伟说,那名女子自称失主,听说是他捡到包,一个劲地千恩万谢,还让同行男子买来烟和水,但被他和父母都婉拒了。

  因为已经报了警,为了保险起见,李志伟一家三口没有马上还包,而是和对方一起等来了附近彭山路派出所的民警。经清点,包内共有1.7万元现金,还有多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身份证正是寻包女子。包内物品核对无误后,民警登记了双方身份信息,便将包还给了失主张女士。

  据张女士回忆,当天下午4点多,她路过体育中心时,发现了公共自行车,便在体育中心内骑车锻炼了约1小时。离开时,她忘记了拿挎包,直到吃完晚饭准备付账时,才想起挎包忘在了自行车车篮内,“当时我想都过了这么久,肯定找不回来了,没想到捡到包的人,竟然在原地等我。”

  挎包失而复得,张女士十分感激,打开包准备拿出3000元现金表示感谢,但捡包的人连连摆手,还快步离开了现场。“好在民警留了他的信息,我才知道他叫李志伟,是乐山一中的学生。”张女士表示,为了感谢李志伟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她决定写一封《感谢信》送到学校。

  李志伟说,以往捡到东西他都会交给学校、老师,这次只是按照以往一样,就是捡到的现金多了点,却没想到失主会找到学校来。失主表扬自己拾金不昧,是对这种正能量的肯定和认可,也让他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该复习还得认真复习,争取考个好的成绩。”李志伟补充说。

编辑: 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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