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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建立驻蓉军警部队抢险救灾工作制度

2018-05-25 09:38:00来源:成都商报

  灾害来时谁救援?灾后重建谁负责?为回答上述问题,成都正在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行改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已正式对外公示。《意见》提出,成都将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治理体制。此外,还将建立市、县两级协调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细化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明确需求对接、兵力使用的程序方法。

  据悉,到2020年底前,成都将基本完成城市从灾害管理向灾害治理的转变,基本实现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为全方位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级水平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救灾: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驻蓉军警部队抢险救灾工作制度

  发生灾害时,谁应当首先承担起救灾责任?《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对达到市级自然灾害应急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负责指挥,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对未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由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全权负责。

  在救灾过程中,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亦是重要方面。根据《意见》,成都将建立市、县两级协调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细化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明确需求对接、兵力使用的程序方法,完善指挥部职能,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调动抢险救援队伍,形成军地联合、层次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此外,成都还将完善以解放军、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组织军地联合演练。除了军地力量外,成都还提出要健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机制。

  灾后: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

  灾害发生后,如何恢复重建?《意见》提出,成都将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坚持中央、省、市统筹指导,区(市)县政府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同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和房屋受损安全性评估。

  对于范围大、时间长、涉及领域广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还应结合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中央、省、市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结合灾区实际组织编制或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支持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在灾后重建的资金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坚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保障民生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灾种管理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财政补贴、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统筹考虑现实需要和长远规划,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将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防灾:基层灾害信息员将获工作补贴 建设实时无线远程传输监测预警指挥平台

  根据《意见》,成都制定完善防空袭警报用于防灾救灾预警报知的规定、标准,实现警报报知的全域覆盖。加快建设暴雨洪涝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中心城区网格化暴雨内涝风险预警系统。

  针对地质灾害,成都还要建设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探索实施实时无线远程传输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建设。例如,成都将完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形成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同时,还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强化雨强预报和面雨量预报,提高气象风险预警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防灾工作的开展还离不开居民参与。《意见》提出,区(市)县要设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工作补贴制度。

  成都商报记者 邹悦

编辑: 郑轶

成都将建立驻蓉军警部队抢险救灾工作制度

还将建立市、县两级协调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细化驻蓉军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明确需求对接、兵力使用的程序方法。对未达到市级救灾应急启动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由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