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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同法治建设相结合

2014-05-11 08:4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说两句  分享到:

    作者:李琼会

  ——五论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5月9—10日召开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稳定是全省稳定的基础。要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途径,创造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2014-05-10四川日报)

  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一方面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另一方面还面临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省委书记王东明在《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建设法治四川,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这就需要我们主动有为,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更加注重法治宣传在经济社会建设与管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走出一条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新路子。

  正因为此,全省各地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就是抓民生、抓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坚持以法治谋全局,用法治强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等“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村等创建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建设法治四川结合起来,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强化乡镇、街道和社区社会管理服务职责,推动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全覆盖,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高度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总之,我们要坚持发展县域经济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途径,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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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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