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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服务业改革 3年内行业协会“去行政化”

2014-05-10 08:50  来源:四川日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在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严控新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规定外,服务业领域审批事项一律下放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实现由自我服务向购买社会服务转变

  合理界定政府与行业协会职能边界,逐步将行业标准执行、市场调查分析、决策咨询等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

  5月4日,《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为最大限度“松绑”服务业发展,《意见》围绕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推进机制、深化开放合作、完善政策体系、实施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改革发展措施。

  《意见》提出了改革时间表:到2017年,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阶段性成果,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占比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到2020年,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基本建成西部现代服务业强省。《意见》明确了改革“路线图”。特别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服务业市场化改革方面,着墨颇多——

  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取消和减少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切实加强政府服务和后续监管。在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创造非禁即入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服务业领域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等许可认证。严控新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规定外,服务业领域审批事项一律下放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

  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深化电信、铁路、金融等行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结合国家铁路运价改革,建立完善铁路市场化运价机制;分类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组建省级金融投资控股公司等。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实施管办分离,制定完善引进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开放服务市场,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后勤服务机制,实现由自我服务向购买社会服务转变。加快营利性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

  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化、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与行业协会职能边界,逐步将行业标准执行、市场调查分析、决策咨询等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2016年前全面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推进机制。深化成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自贡市、德阳市、广安市、简阳市、资中县开展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深化全省改革积累经验。实施服务业聚集区培育方案,2017年,培育建成4个1000亿元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0个500亿元级集聚区、30个100亿元集聚区。制定全省制造业主辅分离实施意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等。

  深化服务业开放合作。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拓展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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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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