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宾市兴文县出台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各乡镇做优做强镇域经济提供支撑。
据介绍,十条措施分别为坚持规划引领、抓实产业发展、做强项目支撑、鼓励品牌建设、深化激励考核、强化政策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强化人才保障、强化放权赋能、强化组织保障。其中既有工作指导,也有政策激励,旨在为各乡镇镇域经济发展提供明确方向和有力支持。
兴文县共乐镇稻虾基地(兴文县委宣传部供图)
在抓实产业发展方面,该措施提出支持乡镇小微产业园建设,乡镇每新建1个小微产业园且综合产值1亿元以上将会获得相应资金奖励,小微产业园每年新增产值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也会获得相应奖励。
在鼓励品牌建设方面,该措施提出支持乡镇优先申报和创建各类国省市级试点、品牌,对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市政府授牌经济发展类的试点或认定为省级百强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等品牌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
在强化人才保障方面,该措施提出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引育;深入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着力引进农业专家教授组团乡村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全产业链培训,每年评定一批“接地气、有技术、善经营”的“土专家”“田秀才”并给予激励扶持。
据悉,今年10月宜宾市首次高规格召开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将大力发展镇域经济作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县域经济基础的突破口,吹响了发展镇域经济的冲锋号。兴文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关注各项措施实施效果,确保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伍欧 吴玉娟)
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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