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8月9日消息(记者 王颖 昌思荣 唐诗敏)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新闻发布会,系统总结2016年至2026年全省环资审判工作成效,披露十年案件审理核心数据,发布典型司法案例,全面展示四川以司法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践成果。
2016年6月,四川高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全省环境资源专业化司法保护体系全面启动。十年来,四川法院持续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司法保护,截至2026年6月,累计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737件,全方位覆盖污染防治、资源管护、耕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治理等重点领域。
在污染防治与资源保护方面,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441件;严厉打击破坏林木资源行为,审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225件,涉案6170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办结涉耕地案件4203件,并在崇州、眉山东坡、西昌设立“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以司法护航粮食安全与耕地生态安全。
针对矿产、水域、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四川法院保持从严惩治态势。十年间,全省审理非法采矿案件709件2201人、非法捕捞案件3201件6096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973件13865人。聚焦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累计审理相关案件522件,依法推动关停小水电69座、有序退出矿业权21宗,持续修复重点生态区域原生生态环境。
目前,四川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环资审判专业体系。全省高院、22个中级法院、122个基层法院全部设立环资审判庭、合议庭或专门审判团队,同时在各大5A级重点景区布局27个旅游环保法庭,实现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化、系统化审理。
在生态修复司法实践中,四川依托16个省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健全“破坏担责、受损修复”机制。十年来,依法判令违法主体补种林木122.46万株,增殖放流鱼类751.04万尾,累计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资金约4.6亿元,实现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
本次发布会同步发布环资审判十周年典型案例。其中,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职案、阿坝县某镇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依法确认行政机关监管缺位、履职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补齐治理短板。通过司法监督倒逼依法行政,四川逐步构建起“司法监督+行政整改+社会参与”的多元生态治理格局,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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