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的生态定位,全面部署了未来10年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

记者了解到,《规划》将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并轨,实行一体化保护。其中,通过划分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实行分类管控;根据天然林地理分布、主导功能和管护特点,实行分区保护修复。
此外,《规划》提出将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明确管护任务,对所有天然林和非天然公益林实施一体化保护,建强管护队伍,优化管护站点建设,加强管护智能化设施建设,提高管护效能。
系统修复方面,四川提出结合规划分区,明确修复目标,遵循近自然、多功能、全周期的经营理念,采取抚育修复、促进更新、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优先对1270万亩低质低效林、残次林和高郁闭度林分类别实施修复,建成10个以上典型样板。
《规划》还明确了天然林保护修复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州)”“四到县(市、区)”,健全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同时,鼓励建立差别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记者 魏捷仪)
编辑:昌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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