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0月11日消息(记者 昌思荣)据生态环境部官网10月9日通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时发现,该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内的一家大型造纸企业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自2018年以来因臭气扰民被群众投诉高达279次,当地有关部门先后对该企业下达现场监察意见书32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要求其整改存在的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落实。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现场检查指出该问题后,当地才再次督促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图: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被群众举报,2018年以来因臭气扰民被群众投诉高达279次

该通报同时指出,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还存在在长江沿岸禁建范围内违规建设化工项目,且环境基础设施薄弱,风险防控措施欠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国家有关部门2019年1月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督察发现,宜宾市、江安县没有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对工业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化工项目在长江沿岸禁建范围内违规建设。2019年以来,江安县工业园区在纳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合规园区范围之外,相继开工建设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工程等5个化工项目,部分项目规划建设范围甚至突破长江干流1公里红线。并且江安县在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用地用途,于2011年至2018年擅自将317.4亩绿化用地和79.4亩水库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允许宜宾琦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用于项目建设,对长江环境安全形成较大威胁。

图:江安县在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将原城乡规划中确定的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用于企业项目建设

通报中还指出,江安县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东片区虽于2011年10月建成了10000立方米/日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管理不善,一直无法正常运行,导致大量工业废水长期通过园内企业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急”处置,外排废水不能稳定达到四川省对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的要求,仅2021年3月就有9天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超标。

在应急设施方面,江安县工业园区仅建设5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远不能满足风险防范要求。2020年4月,江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的《江安县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指出,东片区事故应急池总容积至少应达到15000立方米。2020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再次指出该片区应新增12000立方米事故池。但当地均未予重视,至今没有开展相关工作。

图:江安县工业园区仅建设5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远不能满足风险防范要求

通报将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宜宾市、江安县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生态环保要求不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意识不强,执行负面清单不严格,对园区及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

(以上图片均来自中央生态环境部)

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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