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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抄其他单位工作要点被查 彭山整治形式主义问责13人

2019-01-10 09:16:00来源:四川日报

  本报讯(舒勤 记者 袁丽霞)1月9日,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存在照抄照搬现象。督查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纪律审查室进行立案。

  为进一步推进彭山区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该区纪委监委决定将13个乡镇党委、89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2个园区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最近一次督查发现,1个单位3个月未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名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或本人其他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无差异。

  督查还发现,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出现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动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容,文件落款为“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等。经查实,该局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与该区卫计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其中的部分内容一致。

  同时,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彭山区将全区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相似度检测,发现述责述廉报告与本人其他年度或与他人述责述廉报告相似度达50%的294人次、相似度达80%以上的44人。

  针对查找出的这些突出问题,彭山区纪委监委对1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10名未差异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2名长期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照抄照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述责述廉报告与本人其他年度或与他人述责述廉报告相似度达80%以上的44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令其作书面检讨。

编辑: 郑轶

照抄其他单位工作要点被查 彭山整治形式主义问责13人

1月9日,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存在照抄照搬现象。最近一次督查发现,1个单位3个月未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名领导干部与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或本人其他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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