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省科技厅6月19日透露近日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所谓大学科技园,是推动将学校里的科技成果进行市场转化的重要平台,承担着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重要功能。

  《办法》一个重要亮点是修订了认定条件——将省级大学科技园的依托单位从过去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扩大为“我省高校”。“就把高职院校包括了进来,四川有一批不错的高职院校,现在它们也可以申请筹建省级大学科技园。”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在认定程序方面,新增了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在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了建立省级大学科技园工作专家库、制定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要求;明确了省级大学科技园条件发生变化时的变更程序,以及对申报资料造假的申报单位的处置方法。

  根据《办法》,省科技厅等将每3年对大学科技园开展一次复核评估,对评价结果优良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按省级孵化器相关补助政策给予一定的支持奖励。对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四川省大学科技园序列。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2家,在孵企业近1000家,其中大学生创业企业4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