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国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了疫情的蔓延,一系列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复苏的政策举措持续见效,消费市场也得到了迅速恢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负增长转为正增长,8月份以来先后达到0.5%、3.3%、4.3%、5%。但是整体来说,我国消费仍然没有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仍然属于恢复时期,还有较大的消费潜力没有释放出来。

  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提“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有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大市场,而且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扩大,消费总量规模扩大延续,消费升级态势持续,扩大国内需求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目前,国内的疫情防控成果明显,人们消费的信心不断增强,为消费的恢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消费要进一步恢复到新冠肺炎疫情前的水平,并且有更大的发展,需要财政政策手段、货币政策手段,还需要相应的行政手段相配合。当前许多限制性的行政手段还制约着我国消费潜力的释放,有序取消这些限制势在必行。

  首先,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一些行政性的限制聚集性消费的措施应逐步解除。根据防控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采取弹性管理,松紧结合,如聚集性的人数限制可以适当放宽,封闭性环境的消费可以有序开放,使餐饮、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消费空间适度扩大、消费渠道合理增多。

  同时,要及时清理一些疫情前已经有的限制消费的行政性措施,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新需求,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促进消费增长。如各地可以有序取消限制购车、限制购买高端消费品等措施,以取消汽车限购为例,不但可以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增长,还可以连动触发交通、旅游、餐饮等一系列市场的消费增长,拉动就业市场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需要注意的是,“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不是“一刀切”地完全放开,而是“有序取消”,是分阶段、分层次、分范围有条件放开,而且是更高水平的放开。在“有序取消”的同时,加强消费引导、加强需求管理,倡导健康、安全性的消费活动也很重要,应加强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化创新,在落实上更加科学、精准、高效,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消费更上一个台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洪涛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