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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顺风车出事故 滴滴:我们属居间服务 不担责

2017-08-17 09:29:00来源:成都商报

  今年3月5日,市民钟先生在跑完一天快车后,回家途中接了单顺风车,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自己负全责。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共计7万余元,钟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同时,滴滴平台也以顺风车为居间服务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车主将钟先生、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诉讼至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仅负责2000元的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不予赔偿,滴滴公司也不赔偿,其余6万8千余元维修费用由钟先生全部承担。对于一审判决,钟先生表示不服,随即提出了上诉。

  当事三方

  滴滴司机

  为啥要我独自赔偿?

  市民钟先生利用空余时间,在成都跑网约车,并在滴滴出行平台上分别注册了滴滴快车和顺风车业务,经营已有数年时间。3月5日,钟先生接了十余单快车业务,最后一单目的地位于青白江,送完乘客后,已经是晚上11点左右,他准备返回位于龙泉驿的家,便接了两单顺风车。接上第一位乘客后不久,便在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与一辆白色现代汽车相撞,车辆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钟先生负全责,而对方车辆维修费则需7万余元。

  当他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了拒绝。“购买保险时合同中注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现在车辆性质发生改变,我们有理由拒赔。”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钟先生有跑网约车的行为,这样一来便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与钟先生购买的车险承保合同内容不一致。

  “保险公司不赔,滴滴也不管,只能我自己承担。”由于事故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对方车主作为原告,将钟先生、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诉讼至法院。

  保险公司

  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

  钟先生所购买的人保财险公司认为,钟先生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50万)及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但是该车投保的性质是家庭自用汽车,而发生事故时,钟先生已经将车用于营运,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是免责的。

  对此,法院予以了支持。钟先生将车用于经营快车和顺风车已经数年,因为快车业务的目的地和乘客均具有不确定性,驾驶风险必然增加,而事发时,钟先生正是处于从上一单快车业务的目的地青白江回家的途中。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驾驶网约车业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符合商业险免责条款中“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此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条款。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平安保险、太平洋等保险公司,得到一致回复:私家车变成网约车导致车辆损坏,可以不赔。记者在多家公司的保单合同中看到,车辆使用性质一栏注明为家庭自用车或非营运,在重要提示一栏中,公司注明“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等情况,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根据以上保单的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有理由对网约车的车损进行拒赔。

  “公司在承保时,并不知晓私家车是否注册了网约车,在进行商业车险报价时,依然按照非营运性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保费。”平安保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此,营运车辆需购买营运车辆的保险,否则出险后将面临拒赔。 中国人保财险95518接线员表示,网约车非家庭自用车,需要到当初的承保分公司去进行登记,并将此前的车辆用途由家庭自用车变更为营运车。

  然而,大多数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了非营运。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往往会对行驶证进行审核。非营运行驶证是购买不了营运车险的。

编辑: 郑轶
关键词: 居间,司机,担责,人保财险,事故责任认定

男子开顺风车出事故 滴滴:我们属居间服务 不担责

今年3月5日,市民钟先生在跑完一天快车后,回家途中接了单顺风车,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自己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