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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与自贡高新区共建平台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2017-08-11 22: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8月11日消息(记者刘涛)8月11日,成都高新区与自贡高新区签订《关于在自贸框架内开展协同创新发展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在改革创新、贸易便利化、产业培育、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合作,逐步建立起“人、财、物”和“园区、企业、社会”两个“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

  此次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成都高新区将和自贡高新区共同打造川南智能物流配送中心,鼓励成都高新区物流企业优先在自贡高新区布局分支机构,依托自贡拓展川南市场,合作建设以大数据、网络金融、信息服务、云计算等为技术平台的新型物流仓储基地库,推动川南生产型企业实现“零库存保税”,建立“区内配送”的现代物流链模式。

  为了优化监管通关流程,双方还将建设空、铁、公、水多联运物流监管中心,联网共享物流全程信息。将实施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外贸综合服务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并积极推进一体化通关、无纸化申报、无纸化放行。

  双方确定,将各自发挥在资源、企业、项目、人才、技术,以及土地、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合作期内,力争新引进入驻项目100个以上,新增投资200亿元以上,实现产值300亿元以上。

  双方还将通过产业融合、链条式、集群式发展模式,在节能环保、电子信息与生物医药三大产业领域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检测检验平台,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形成产业链条互补,上下游产品配套、企业集群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依托成都高新区“中国—欧洲中心”、成都天府软件园、新川创新科技园等平台和资源,合作共建共用孵化器,交叉孵化,孵化资源和孵化成果共享。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自贡高新区成为四川省第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成都高新区是国务院1991年批准的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之一,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全国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级出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双方将充分发挥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贡高新区国家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的改革试点示范作用,力争经过3至5年的合作探索和改革试验,营造全球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共同打造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的协同改革示范区。

编辑: 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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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与自贡高新区共建平台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8月11日,成都高新区与自贡高新区签订《关于在自贸框架内开展协同创新发展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在改革创新、贸易便利化、产业培育、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合作,逐步建立起“人、财、物”和“园区、企业、社会”两个“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