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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一工人高处作业坠落致死 检察院强制执行10万元罚款

2017-04-21 08: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4月21日消息(记者刘涛、宜宾全媒体记者徐伟、王晓亚)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获悉,翠屏区安全监管局日前收到《行政裁定书》,标志着宜宾市翠屏区首例申请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准予执行,并进入强制执行实施阶段。

  2016年5月11日11时50分,宜宾市象鼻街道振兴社区远达尚城居民楼内,宜宾卓某商贸有限公司安装工人陈某,在给居民张某安装空调外机时,从高处坠落致死。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当地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翠屏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参与,细致走访调查,对案件的办案流程、办案期限、办案质量进行全程动态管理监督,依法对宜宾卓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翠屏区人民检察院透露,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未提起行政诉讼,未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当地职能部门连续三次送达《催告书》,但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日前,翠屏区安全监管局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认定翠屏区安全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从事高空作业的保洁员、装修工等自身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切不可掉以轻心。如果所在企业和公司提供的高空安全举措缺失或不完善时可以拒绝说‘不’。”负责此案的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此案为当地相关企业敲响了安全警钟。凡在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事先需要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持有相应的上岗证。在施工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

编辑: 郑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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