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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非法套现13亿 20名团伙成员获刑
2012-09-11 09: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巴中市巴州区一苟氏家族,利用开设在巴中及云南的多个空壳门市为掩护,设立地下钱庄。该团伙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对外接收客户的转账支票进行非法套现,并从每笔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在公安部的督办下,去年6月,四川、云南警方通力合作,一举捣毁了这个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犯罪团伙(本报曾报道)。

  日前,巴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案发,这个20人的犯罪团伙通过设立在巴中、云南等地的数十个银行对公账户,接收上游资金13亿元,共收取手续费产生的非法所得310万元。苟某等20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收缴被告人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同等金额的罚金。

  记者 谢颖

责编:李宏博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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