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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成都购“现房” 6家银行可申请组合贷款
2012-09-09 10:13   来源:成都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最长期限为30年 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

  本报讯(记者李凌翌)记者日前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开通“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购买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大产权证”的住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覆盖期房、现房、二手房、保障房等多种类型房屋,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将得到更加有力地支持。

  公积金贷款覆盖范围扩大

  何为“现房”?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现房是指开发企业已办妥房屋产权证(大产权证),可以直接办理房屋分房产权及抵押登记手续的、开发企业尚未售出且未超过房屋竣工验收三年的住房。“根据我们前期调研发现,目前我市现房贷款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满足职工多样化的贷款需求,我们开通了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房贷款”业务的推出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覆盖范围,职工购买期房、现房、二手房、保障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期限为30年,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若职工购买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4.0%;五年期以上为4.5%;购买第二套住房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6家银行可申请组合贷款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自主选择贷款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都在我们中心的贷款服务大厅开设了服务窗口,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9家银行中选择贷款银行。此外,相关负责人还提醒贷款职工,如果能够申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可以同时向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6家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组合贷款,银行不能无故拒绝职工的组合贷款要求。”

  温馨提示

  1、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服务:贷款职工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签约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自动将核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不用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平台:市民咨询相关业务政策可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319,或登录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腾讯、新浪微博搜索“成都住房公积金”及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dzfgjj.gov.cn。

责编:李宏博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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